国家卫健委:住宿餐饮企业对客服务要全程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时间:2021-08-13 18:14:49 来源: 作者: 点击量:1014
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人群流行特征,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部门对戴口罩指引和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防护指南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公众和重点职业人群戴口罩指引(2021年8月版)》和《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新修订的指引和指南中特别列出了宾馆、餐厅(馆)以及服务业、食品消费者、食品从业人员(加工、销售、服务等)具体防护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对所涉及的重点场所和重点单位进一步强调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人、物、环境同防”“闭环管理”,强化了健康监测、疫苗接种、核酸检测、清洁消毒和应急处置等措施要求。对所涉及的重点人群,加强相关行业职业人员,特别是一线职业人员严格执行戴口罩、疫苗接种、消毒等防护要求,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新版防护指南中强调了,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工作期间要全程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顾客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等级口罩。餐厅(馆)推广分餐制,餐厅(馆)提供公筷公勺。建议就餐时间不超过两小时。服务员及食品从业人员(加工、销售、服务等)要加强自律,少聚餐、少聚会。
以下为与住宿餐饮相关的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摘要:
场所一:宾馆
1.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设置应急处置区域,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健康培训。
2.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
3.对进入宾馆工作人员、配送餐员、顾客进行体温检测和核验健康码,体温和健康码正常者方可进入。体温异常者,建议及时就医,就医途中正确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
4.确保有效通风换气。温度适宜时,尽量采用自然通风加强室内空气流通。如使用集中空调,应在开启前检查设备确保运行正常,确保新风取风口与排风口之间保持一定距离,对冷却塔等进行清洗,保持新风口清洁;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加强对冷却水、冷凝水等卫生管理,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5.做好电梯、公共卫生间等公用设备设施和门把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客房重复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需“一客一用一消毒”。
6.保持大堂、电梯口、前台和客房走廊等区域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
7.公共卫生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建议在大堂、电梯口、前台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
8.前台应设置“1 米线”,提醒客人保持安全距离。
9.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10.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全程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顾客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等级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
11.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
12.当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场所二:餐厅(馆)
1.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健康培训。
2.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
3.对进入餐厅(馆)的顾客、网约配送员等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核验健康码,体温和健康码正常者方可进入。
4.确保有效通风换气。温度适宜时,尽量采用自然通风加强室内空气流通。如使用集中空调,应在开启前检查设备确保运行正常,确保新风取风口与排风口之间保持一定距离,对冷却塔等进行清洗,保持新风口清洁;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加强对冷却水、冷凝水等卫生管理,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5.做好收银台、电梯、公共卫生间等公用设备设施和门把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
6.保持大厅和电梯口等区域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
7.公共卫生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时可在电梯口、收款台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
8.推广分餐制,餐厅(馆)提供公筷公勺。建议就餐时间不超过两小时。
9.用于顾客自取或外送的餐食,宜采取密封方式盛放,提倡使用封签。如无封签,可选用一次性使用、不可复原的材料封闭包装,防止运送过程中污染餐食。
10.在前台、收银台、取餐点、等待区等区域设置“一米线”,提倡顾客等人员保持安全距离。严格控制人流密度、进店人数要与餐位数相匹配,不得造成点餐、等餐、等位等人员聚集。提倡建立顾客预约制度,合理安排顾客到店时间,避免人员聚集。提倡非接触式点餐、结账。
11.工作人员保持工作服整洁,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12.工作人员、网约配送员等人员工作期间,全程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顾客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等级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
13.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
14.当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人群一:服务员
1.上岗前确保身体状况良好,工作期间每日进行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时,须报告单位并及时就医。应接种疫苗,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
2.上岗期间着工作服,工作服保持干净整洁,定期清洗消毒。
3.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卫生,戴手套,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4.为顾客提供服务时,尽量避免与顾客近距离接触,减少与顾客的交谈时间。
5.工作期间全程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
6.患有呼吸道疾病期间,尽量减少外出,如需外出,应正确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
7.减少参加聚餐、聚会等活动。减少前往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的场所。
8.接触入境人员或货物、交通工具的服务员要固定岗位,避免境内、境外作业人员交叉。
人群二:食品从业人员(加工、销售、服务等)
1.从业人员(含厨师)持健康证上岗。食品企业必须加强员工卫生培训,向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口罩、手套和洗手设施等。加强自律,少聚餐、少聚会。
2.从业人员主动自我监测。每日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报告健康状况,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离岗并报告、就医。应接种疫苗,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
3.从业人员保持良好卫生习惯。保持手卫生,正确使用一次性手套,每次换手套或摘下手套时必须洗手,避免戴着手套触摸眼、鼻、口。咳嗽或打喷嚏时要掩盖口、鼻,避免与任何表现出呼吸系统疾病症状的人密切接触。经常清洁/消毒工作表面和接触点。
4.生产加工线的员工之间保持距离。可采用错开工位点,限制同班次人数等措施,避免面对面工作。合理安排食品生产线的流程,避免交叉污染。食品加工场所要注意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与新鲜。
5.食品运送人员(含司机)避免直接接触食品。建议使用一次性容器和包装。保持所有运输容器的清洁并经常消毒,避免食物受污染,并与其他可能导致污染的货物分开。
6.食品售卖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和工作环境卫生。经常洗手,正确佩戴口罩。鼓励非接触式支付。对经常接触的物品等要及时清洁消毒,包括勺、钳、容器、购物车、门把手等。散装直接入口食品避免直接暴露。